经济适用房在哪申请

来源:楼团团分类:经济适用房

文章摘要:经济适用房在很多城市都有,很多没有住房的家庭都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那么经济适用房在哪申请?

经济适用房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参与经济适用房摇号,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户籍: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

2、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3、住房: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

4、年龄: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

5、面积: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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