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流程及注意事项

来源:楼团团分类:收房验房

文章摘要:买房后交房步骤是非常重要的,有很多的验收细节需要购房者注意,那么交房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呢?

1、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交纳剩余房款;

4、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5、业主做综合验收;

6、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7、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8、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交房时需注意的问题

一、必须出示相关证书:

1、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最重要):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有权拒绝收房。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做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做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出示水电可以使用的交付文件,现在的电是临时用电用水,何时可以正式用电用水。

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

提示:

1、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

2、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产权证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办,如果交给开发商,那业主还要给开发商交代办费。

3、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这样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之后毫无办法。

4、对房地产商提供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确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并由双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二、先验房再缴费,缴费后再确认收房:

1、关于维修基金,要求先验房,验房合格后,当天缴纳维修基金再收房。

2、关于物业费、水、电费用,要求先验房,验房合格后,当天缴纳相关费用。

(1)物业费应当先签定物业合同,依据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物业费可以预收,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车位未停放车辆空置半年以上的,经车位产权人或车位承租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停车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的70%收取。

1)要求出示物业服务合同,找出约定交款的内容及我们认可的签字: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开发商将达到条件的物业交付给购房者,需要具有办理相关的手续,并由购房者签署相关的凭据。简单地说,购房者签字收房之后,才算是正式完成物业的交接。也就是说,业主在物业交付之后才应交物业费。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空置房是指半年没有入住的房子,如果你半年内水电表都没有读数,可以去物业申请退还你30%的物业费。如果你在半年内装修了就不算是空置房了。只要是物业通知你收房了,就从那天开始计征物业费。有的物业针对不住的业主,物业费会有优惠。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国家并没有规定新房入住必须交一年物业费,物业费的缴纳是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来约定的。物业以不交物业费拒绝交房给钥匙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举报。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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