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继承赠与
1、签署确认书: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之前,房主需要和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物业产权证、购买合同、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这两份公证书需两方同时出具,一方面表明无偿赠与行为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也表示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2、房产评估:
签署好相关的确认书之后,就可以等到房管局派专业房产评估师上门对房屋进行测绘,然后等待房屋评估结果。评估内容一般包括,房产的折旧率、基础建设、水电燃气通讯等情况、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底价和补地价。
3、办理赠与公证:
虽然说在赠与房产的过程中可以不办理公证,但是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对房主和受赠人来说都比较保险。办理赠与公证需提供一下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4、各项税费:
在房产赠与的过程中,受赠人还需要缴纳各项税费,其中包括契税、印花税和登记费,契税为房屋总评估值的3%,印花税为总评估值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以当地房管局定价为准。但是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是直系亲属,就可以免除契税。除此之外,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
5、办理新房产证:
赠与房产的最后一步就是办理新的房产证。在这里还要说明几点:一是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不能等同于有偿转让;二是赠与不是继承,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三是已经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是不能撤销,所以公证前得考虑清楚。再次特别提醒一下,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必须要慎重,考虑清楚在前往办理。
1、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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