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买房准备
期房转让协议满足有效要件的则有效。尚未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在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后,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已经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预购人可以与受让人订立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并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预售商品房转让时,预售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在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合同生效后,办理转让合同的预告登记手续。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依法办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后,与受让人办理过户手续。
1、一房二卖的风险:
由于买家和卖家只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又不能象普通期房预售那样通过合同网上备案和预告登记,因此买家难以阻止卖家一房二卖,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一方会最后取得房屋产权,而另一方只能向上家索赔。
2、合同解除的风险:
预售合同由上一套房屋与开发商解除,预售合同由下一套房屋与开发商直接签订,使下一套房屋与开发商直接建立销售合同关系,使下一套房屋少交税费。但上家与开发商解除合同后,开发商可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交易中心拒绝备案的风险:
下一套房屋与前一套房屋支付差价后,前一套房屋与开发商将完成预售合同的解除手续,并到交易中心进行网上预售合同的解除备案。监督检查,如果确定这是一个属性转换或假期房销售,那么一些交易中心可能拒绝取消合同。
4、逾期交房的风险:
如果还未交房,那么在上家与下家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很可能不能确定交房时间,何时能交房取决于工程进度。当然,尽管下家与开发商并没有订立合同,但下家仍然可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开发商与上家签订的预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5、逾期办证的风险:
因为下一个房子只获得预售合同的债权,但提前登记注册的所有者的房子前面的房子,所以直接下一个房子的产权证书问题,预售合同和预告登记必须先取消,否则只有在前面的家获得生产证书,这是转移到下一个家。
因此,期房转让存在一定的风险。担心付款之后是否能够交接到房子,需要提前了解好这方面的知识以防钱财两失。
2022-09-12 20: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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