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来源:楼团团分类:公租房

文章摘要:公共租需要满足其条件才能申请,南宁公租房申请完后还需要进行摇号。本文为您介绍南宁公租房申请的相关信息。

一、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按规定计发货币补贴。
二、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农村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3、自大中专院校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外地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年限)。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公租房摇号条件有哪些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2、新就业人员。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指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但不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就业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就业地户籍的。
3、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就业地有私有产权房屋的。
4、本人或者配偶已经租住公有住房的。
5、在就业地已经领取拆迁安置补偿金的。
6、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
7、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租房摇号流程有哪些

1、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
3、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与审核意见转送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
4、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同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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