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是否必须公证

来源:楼团团分类:继承赠与

文章摘要:房屋过户的形式是比较多的,比如买卖、继承以及房屋赠与等等,都是比较常见的房屋过户形式,房屋继承是需要公证的,那么房产赠与是否需要公证呢?

房产赠与是必须公证的。根据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享有产权的房屋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赠与房产税费怎么计算?

1、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只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契税3%,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个税赠与所得的20%,房产不满五年的按照房产的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差额征收5%的营业税,有升值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0.5%的土地升值税。

3、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亲属间赠与房产要注意什么问题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买卖行为。

2、赠与过户办理产权登记的税费的时候税费标准与继承过户和买卖不同;

3、若进行赠与公证,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房产赠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

1、一方存在胁迫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

2、一方存在欺诈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

3、赠与合同双方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

4、赠与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房屋赠与要符合什么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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