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买房准备
1、审查开发商有效证书:买房的时候,购房者要注意审核开发商的五证。
2、核对房屋情况:对于购买期房的购房者来说,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核对房屋的具体情况。
3、明确违约金:在购房合同中,应该对于房屋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情况有约定,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看好各项违约金究竟是百分之几、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少一个零,实际赔款时需要付出的人民币数量可是有着大大区别的。另外,要特别警惕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更改违约金的比例,一定要仔细核对。
4、注意明确交房日期:购买期房的购房者可能会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而有些开发商会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5、注意空白条款:很多购房合同中都存在一两页的空白条款,对于空白条款的出现,购房者在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个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需要特殊说明的,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私自在空白处做手脚。
6、注意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购房合同中除了空白条款之外还会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般是用来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事项。有些开发商会补充协议中玩文字游戏,因此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
1、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期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
2、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
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
3、预售登记: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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