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按揭业务的服务对象是谁

来源:楼团团分类:买房贷款

文章摘要: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清偿之前需要将房产转让给他人,而向银行申请将房产过户给受让人,并由房产受让人继续偿还贷款或重新申请按揭贷款。

1、需要购买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购房人。

2、需要出售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售房人。

3、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房款能力的购房人。

4、各类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

转按揭要如何办理

1、找到新银行,寻找一家可以为房贷给出更大利率优惠的接收银行。

2、带齐申请材料,包括原来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无复印件也可)、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还款记录(一般是供银行扣月供的存折复印件),到接收银行网点填写“转按揭”申请表。

3、信用查询,申请后,欲“转按揭”者须授权接收银行进行“个人信用档案”查询。

4、记录要良好,若申请者个人信用记录中没有恶意拖欠贷款的记录,接收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转按揭”的决定,同时会电话通知申请人;若个人信用记录中有拖欠贷款或刷爆信用卡的记录,接收银行可能会拒绝接收“转按揭”。

5、提前还完款,获得接收银行认可后,向原来的贷款发放银行申请提前全额还贷。由于许多银行要求“提前全额还贷”须提前一个星期申请,所以此过程大约需要半个月。

6、签订新合同,向原贷款发放银行提前全额还贷并拿回抵押的房产证后,到接收银行网点签订新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7、重新办抵押,拿着房产证、全额还款证明(由原贷款银行出具)、与接收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到各房屋所在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一般在房交所),先办理解押手续,后办理新的抵押手续。

8、手续交银行,将房产证、解押手续、抵押手续交给接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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