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楼团团分类:继承赠与

文章摘要:被继承人死亡之后,,若没有订立特别的遗嘱,通常其名下的房屋遗产继承给直系亲属,那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一起来了解下吧。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房屋继承需要哪些证明?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继承人是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继承的房产证(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继承公证书。

6、如是法院判决、裁定等,还需要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7、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表示放弃对房产继承的书面同意证明文件。

房产继承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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