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来源:楼团团分类:房屋产权

文章摘要:房屋居住权是指对房屋拥有居住使用的权利,有很多房子设置了居住权给自己亲人,那么房屋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转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能买卖。

房屋居住权设置目的

人们购买房屋后,是可以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而新增的居住权,即便没有房产证,也可以长时间甚至是终生居住。

不过,一旦设立了居住权,居住权就不得转让、继承,房屋也无法出租了。直至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人死亡,居住权才会消灭。

根据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房屋居住权的应用

关于居住权的应用其实非常的实际,比如现在困扰很多男女的婚前房产问题,购买的房子要不要加对方名字,很多人因为这事都会引起一些矛盾。

现在不用担心了,居住权的设立给他们出了个新招:给对方居住权,不用出让所有权。

还有公租房,未来可能会通过“居住权”加以确认。目前公租房所有权一般为地方政府所有,而住户只是租赁关系,基本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如果能明确“居住权”,无疑这些中低收入者的权益能得到更多保障。

最后就是”以房养老“的问题。一些机构以给老人养老金为条件,让其将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随后,老人的房产基本上都被贱卖,失去住所。

现在有了居住权,只要老人不去世,房子就谁也夺不走,想住多久住多久,金融骗局的问题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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