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二手房过户
1、办理过户公证委托的时候其赠与人以及受赠人需要先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的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跟受赠人一齐签署赠与的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评估价的2%来收取公证费的。
2、房产过户还需要进行房产的估价,估价之后便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增值税等。
3、以上手续都办理好之后凭过户申请书等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进行递件,再缴纳完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之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1、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公证部门提出申请,进行申请表填写,提供买卖合同、身份证、产权证以及其它相关证明。
2、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会对当事人公证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公证条件会予以受理。
3、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受理时,需要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不完善,或者有什么疑问,会通知当事人补充,公证部门还会对双方调查。
4、出具公证书。经过审查满足公证条件,会给到公证书。公证书根据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费用:交房产价值3%契税、房产价值0.8%交易手续费、房产价值2%公证费。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相关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它组织的资格证明,以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授权事项,最好与工作人员进行此项内容沟通,去细化授权事项,不要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比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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