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签约认购
买房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定金也是合同当事人一方给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就这一点而论,与预付款相似。但定金不是预付款,两者在给付目的、给付时间、性质和作用上存在区别。在商品房买卖的实践中,应加以鉴别。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
虽然对于购房本身来说,两者的目的有些相似,但是在法律意义上却是差别很大的,而且这类金钱来往如果不出意外还好,一旦出现什么意外是需要依靠法律程序来解决的。
定金作为担保手段,目的在于担保合同债务的履行,一旦购房合同履行了,定金就可以抵做房款或者收回。预付款作为一种支付手段则不具备该效果,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即使出现意外时,缴纳预付款的一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退还方式不同
定金具有合同效力,缴纳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违约时,应双倍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定金的折中效力可以有效的制约合同双方。
预付款不适用罚款原则,只要一方违约了,预付款就会被退还或者是抵违约金,不存在双倍罚款的问题。
1、作用不同
订金和定金相比,定金的违约罚款功能要强于订金。定金一旦缴纳,并签订定金合同之后,就开始发挥作用。一旦开发商违约,就要支付双倍的罚款。而订金如果发生开发商违约,最多也就是如数退还订金。
2、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担保方式使用范围较广,只要使用并签订合同,那么担保效力便产生,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订金的适用范围相对要小很多,而且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旦违约,惩罚和违约赔偿也相对轻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