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交易买卖
不是必须的,资金监管制度不是强制措施,而是由交易双方自主选择。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与卖家经常会发生纠纷:卖家要求买家先支付房款,再过户。买家要求先过户,再支付房款。资金监管正好避免了这种纠纷的产生。
1、套数证明:《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无房证明等。
2、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人士需带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需带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需带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4、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月还款额的2倍及以上)、银行流水(月还款额的2倍及以上)。如果收入不够可以通过增加借款人或者开具同行业的兼职证明以补充。需要开具兼职补充收入的客户一定要提前和银行主办沟通咨询清楚。如果有其他贷款尚未还清,收入证明需达到未结清贷款每月还款总额的两倍以上方能获批。
5、购买资格:纳税清单、社保清单、公积金缴存证明、征信报告。
6、还款凭证:面签银行的银行卡。
如果是二套房面签,还需要提供第一次购房时的产权证、借款合同(结清证明),若产权证上的物业地址与借款合同的物业地址不一致,需要提供物业或居委会开具的物业地址一致证明。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二手房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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