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公积金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支付按以下情况确定:
1、购买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3、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购买公有住房的,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全部房价款已付清,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70%。
5、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6、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1、提交资料:首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管理部对公积金贷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
4、缴费: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还需要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2022-09-12 19: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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