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公积金
按照年化1.5%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自公积金存入账户之后,就开始按年化1.5%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结息时间是每年的6月30日,平时虽然计息,但并不结算,只有7月1日后利息才会计入本金,才开始产生利息。也就是利息也会开始产生收益。
举个例子,让你更了解计息的方式,假设一个毕业生今年7月1号开始参加工作,公司和个人每个月一起缴纳公积金400元。那么他的公积金利息就是这么算。
8月份计息:400*(1.5%/12)=0.5元。9月份计息:800*(1.5%/12)=1元...
一直到明年的6月30日,才会结息。总利息为51元。在明年的7月1日的时候这51元就会存入他的公积金账户里面。那么到明年的7月1日,他公积金账户就总共有4851元。
第三年的6月30日的结息日,这4851元按照1.5%利率,全年计息。而新缴存的部分,就会按照缴纳实际存款天数计息。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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