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房屋产权
自建房产权根据宅基地使用年限来确定,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70年;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农村自建房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由于合法建造房屋提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的,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与城乡规划相符合的证明;
(五)村民住房平面图或者房屋测绘报告;
(六)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提出的是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申请,还应该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如果想要对农村房产证进行办理,就需要把上述内容中的材料准备好。倘若对这些材料不太了解,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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