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籍房办房产证手续

来源:楼团团分类:房屋产权

文章摘要:无籍房产是指没有进行房产产权登记,未领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产,不过现在所有的房产都是要办理房产证的,那么无籍房办房产证手续?

1、登记申请:由建设主体及住建局委托物业办、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牵头到无籍房办公室申请办理。

2、初步确认:针对受理的无籍房,经审核,无异议,由无籍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无籍办)向无籍房领导小组提交审核意见,若有异议及时提出研究解决。

3、部门审核:各部门根据无籍办呈报的无籍房项目资料,结合本部门职责进行审核。

4、组织会签:无籍房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事涉部门统一进行会签,并在房产申报确认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确认登记表,作为无籍房确权登记的唯一依据。

5、整体备案:申请人凭无籍房领导小组审核的房产申报确认登记表,到房屋产权管理中心进行整体备案。

6、材料审核:由购房人持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单身证明)、原始购楼收据(发票)、购楼合同(证明)、测绘成果报告、完税证等相关手续到房屋产权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审核。

个人申请“无籍房”不动产登记的办理程序

首先由“无籍房”权利人向“无籍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登记申请,由市“无籍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相关手续加盖市解决“无籍房”领导小组公章,予以确认不动产权属,经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备案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个人申请“无籍房”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无籍房”首次登记结束后,个人申请“无籍房”不动产登记的,需由购房人持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始购房收据(发票)、购房合同(证明)、测绘成果报告、完税证明等相关手续到市解决“无籍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登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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