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卖房准备
1、委托一家比较大的正规中介机构就会省不少事。
2、选择好购买方,商定价格以及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者全款一次付清)。
3、买卖双方税费:房产交易要发生以下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杂费等。
4、明确向业主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格减去原购买的差额部分的20%)和增值税。契税一般由买方承担。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只是经济适用房、危改回迁房和房改房发生,一般是协商缴纳。
1、房子挂牌时要明确委托内容和期限
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要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但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2、谨慎收取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此时就要注意了。如果一旦出现买方毁约的现象,卖方是可以没收定金的,但是定金却在中介手中,这时就免不得要和中介发生纠纷了。
3、签约时要注意四点
(1)核实房屋产权证书及房主本人及其身份证明原件;
(2)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在合同中明确写下来;
(3)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包括解押),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4)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
4、尽量取得放款承诺
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或银行不予放款,则存在不能依约付款违约风险。
5、交房过户时避免违约责任
交房和过户是卖方的两大义务,需买卖双方。当出现一方因种种原因不予时,另一方应书面催告,同时要求中介出具相关证明,避免日后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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