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人和贷款人必须统一吗

来源:楼团团分类:房屋产权

文章摘要:房屋产权人和贷款人是可以不统一的,这里所说的房屋产权人就是房屋产权归属人,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带名字的权利人。

不一定。房屋产权人也就是房产证上的人。房产证的名字可以和贷款人的名字不一致。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说明这个房屋的产权归属,贷款合同中的贷款人是房屋贷款的主要还款人,这两个名字可以不是一个人。

比如,有的父母给孩子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不论这个孩子是否成年,是否有还款能力,都无怕谓,因为父母是贷款的还款人,只要父母的还贷能力通过银行的审核就可以的。

怎么确定主贷款人?

1、在夫妻共同申请贷款买房时,谁做主贷谁做次带是有讲究的。在面签时,银行信贷员会询问,将夫妻中哪一方设为“贷款人”,哪一方设为“共同贷款人”参与还款。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可以从收入、征信、年龄这几方面分析。

2、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主贷人,应选择收入更高更稳定的一方。银行会通过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来评估申贷者的还款能力,所以在面签时,把收入高且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银行更容易批贷放款。

3、查询夫妻双方的个人征信是夫妻共同申请贷款时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一般情况,要将征信良好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因为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时,只要有一方征信存在问题就会影响房贷审批。一般来说,如果主贷人征信记录有问题,银行一般不会受理贷款申请。

房贷共同还款是什么?

1、需要共同还款,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其中任何一个债务人承担责任。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如发现借款方使用贷款不当,造成损失、浪费或者利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贷款方有权收回本息。

2、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如发现借款方使用贷款不当,造成损失、浪费或者利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贷款方有权收回本息。贷款人发现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对贷款期限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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