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

来源:楼团团分类:购房税费

文章摘要:我国房产税虽然还没有在全国普及实施,但是也有少数房产税的试点城市。那么这些城市在征收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呢?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到底是什么?

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具体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这个条例呢是在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一般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部门进行缴税。房产税性质上是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实践中,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该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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