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不动产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楼团团分类:房屋产权

文章摘要:不动产登记是一种确权过程,在实施不动产权登记后,农村住宅也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在登记后的房产更有保障。

1、认清不动产登记的意义

按照相关要求,宅基地和房产不动产登记是要由使用权人主动去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就是给自家的宅基地和房产办“身份证”,有了这个证,才能在拆迁、转让、抵押、出租中更好地维护权益,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2、正确提交相关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3、一定得是合法的宅基地和房产

从申请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中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和房产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不动产权属来源相关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也就是说,如果宅基地来源不明、房屋建设不符合规划,违法占地、违规建设,是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的。

4、一定不能留有争议纠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2条明确指出:尚存在没有解决的争议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如果你的宅基地和房产存有争议,如想登记办证要抓紧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到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一定要把争议纠纷解决登记之前。

5、一定要把所有合法宅基地和房产登记

在农村,有很多继承而来暂时不住老宅,还有一些全家户口迁入城市的住宅,这些能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呢?根据相关规定,只要你的宅基地和房产来源合法、符合规划,不管你是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管你是“一户一宅”还是“一户多宅”,都能进行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因此要注意把所有的合法宅基地和房产进行登记领证。

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农村住宅

1、没有经过审批,私自建设的房子

说到违章建造的农村房屋,情况是很多种的,有很多年前建设的房子大部分都是没有经过审批的,但是这类房子是要是符合规定的,后期还是可以申请补办的,针对这类违规占用农村各地的房屋,肯定是属于违规,没有办法办理产权证。在农村建设房屋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以及没有获得建房审批的都属于违规建设,这类房屋是拿不到产权证的。

2、超出审批面积的房屋

其实这类房屋在农村是存在很多的,很多农民在建设房子的时候,由于没有严格的管理,所以在建造房屋的时候私自占了很多土地面积,但是对于已经建设好的房屋会有其他的措施,但这一类新建的房屋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

3、建了新房,旧房还没有拆除的房屋

由于国家是在实施一户一宅的政策,严禁一户多宅的情况出现,为了控制只要是在农村新建房屋的村民,必须先拆除旧的房屋,所以想要为新建的房屋办理产权证,旧的房屋没有拆除是办理不了的,这一点也是需要注意的。

4、购买别人的房屋,没有办理手续

有很多农村户口的人,因为其他的原因购买别人的房屋,但是由于对产权意识没有概念,一直都没有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但是这类房屋可能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这类房屋也是办理不了产权证的。

这类房屋都是没有办法办理产权证的,除非是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像购买宅基地协议书或者是律师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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