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公积金
在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时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业务,只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的,借款人无需再至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申请提取。
借款人申请组合贷中的商业贷款部分按月还贷的,或者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非借款人,需在商业贷款发放后、结清前,前往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按月还贷。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不能单独办理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
按月还贷期间申请提取一次首付款,可以在归集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按月还贷时同时办理,也可在办理按月还贷之后在归集承办银行网点单独办理。
1、网上预约或现场排队轮候
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没有办理提取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2、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资料;
3、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
4、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5、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
1、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直接办理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
2、共有产权人(非借款人)提取,需提交:
① 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一手楼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③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
3、产权人的配偶(非借款人)申请提取,需提交:
①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② 结婚证原件;
③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一手楼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④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申请组合贷的商贷部分按月还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
1、借款人申请,需提供:
① 商业贷款按揭合同原件;
② 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
2、共有产权人(非借款人)申请,需提供:
① 商业贷款按揭合同原件;
② 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一手楼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④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
3、产权人的配偶申请,需提供:
① 商业贷款按揭合同原件;
②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③ 结婚证原件;
④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一手楼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⑤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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