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购房税费
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者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拟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情况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由相关业主提出合理化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5)建设主管部门经过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
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基金使用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支出范围、有可能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2)业主大会依法通过该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3)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当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7)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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