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与集资房有什么不同

来源:楼团团分类:经济适用房

文章摘要:在房屋市场中,除了商品房外,还有一些保障性的住房,也是很多人口中的福利房,比如经济适用房,那么经济适用房与集资房有什么不同?

1、产权性质不同:

集资房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不同。集资房有两种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和房改房产权,即:如果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了集资房的话,那么其产权性质属于房改房产权,但如果购买的价格高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其产权性质则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

2、价格不同:

由于集资建房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买卖关系,而是集资合作建房关系,因此,集资建房不存在销售问题,职工可免交部分税费,所售价格只是建造房屋的价格,不包含利润;而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中包含3%的利润,即由房屋建造成本价格再加3%的利润构成。

3、出资人不同:

集资房由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经济适用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建设性质上属于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以中低收入的家庭为主,范围相对比较广。集资房供应对象以集资单位的职工为主,范围相对较窄。

4、含义不同: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来建造的房屋。集资房一般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所以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当经济适用房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确认自己满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后。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

2、准备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准备:申请表、申购表、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上地址)。

3、提交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到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经过对提交材料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条件的可领取受理回执单。

4、等待审核。受理申请后,街道办(乡镇政府)会通过审核材料、邻里访问、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将材料报送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5、领取凭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6、选购住房。申请人在了解可供选择的房源各方面情况后,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选择,否则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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