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怎么规定

来源:楼团团分类:公积金

文章摘要:住房公积金在每年的6月30日会结算一次利息,通常会根据相关规定来结算公积金账户额度的利息,那么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及缴存基数的调整年度,均为自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止。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公积金结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上年余额结转的部分,按银行三个月定期结息;另一部分为本年每月缴存的部分,按银行活期结息, 到年底均滚入今年末余额, 若发生支取,一般支取前一部分。

结息利率是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的,目前为 1.5%。

结息后,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职工的账户余额已包含历年的利息。

住房公积金利息结转至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依照公积金提取条件申请合并提取。

公积金结息如何查询?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式查询利息到账情况:

1.微信公众号——关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微网大厅”绑定个人信息后,即可查询。

2.网站——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 “个人用户登录”,验证个人信息后,即可查询。

3.客服热线——拨打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可通过语音自助系统或人工服务,验证个人信息后进行查询。

4.手机APP——进入“大连公积金”手机APP,选择“个人业务”-“个人账户”,登录后即可查询。

5.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积金各营业网点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查询,也可选择自助服务设备验证个人信息后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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