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楼团团分类:拆迁补偿
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如下几种: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
2、租金支付纠纷,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房屋租赁纠纷处理部门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调解的主体可以是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
2、房屋租赁纠纷处理部门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
3、房屋租赁纠纷处理部门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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